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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湖北省秭归县二水厂废水处理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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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ZGGJS0166-201901-01

 

  1.招标条件

 

  湖北省秭归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湖北省秭归县二水厂废水处理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由宜发改审批[2018]326号和秭发改审批[2018]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秭归县楚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①湖北省秭归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估算总投资8256.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92.9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由3.0万立方米/天扩建至4.0万立方米/天。

 

  ②湖北省秭归县二水厂废水处理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估算总投资17758.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263.9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二水厂废水处理设施、改造中心城区配水管网约20.84公里、延伸中心城区配水管网约18.12公里、改造22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

 

  2.2 招标范围:

 

  ①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②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图纸的审查及报批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

 

  ③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2.3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可报发改部门审批的初设成果文件;项目取得初设批复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4 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用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7时30分至2019年1月1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9时00分。(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8时00分至2019年1月25日9时00分。

 

  7.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4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1号

 

  联 系 人:向小波

 

  联系电话:18064236600

 

  招标代理: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 系 人:尤小龙

 

  联系电话:18062384672

文章来源于中国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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